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120kt/a(一期35kt/a)AHF项目预反应器经专家组评审,认为该设备是巨新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研制开发的专有技术,具有不可替代性。
经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,我委拟核准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120kt/a(一期35kt/a)AHF项目预反应器不进行公开招标,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在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欢迎社会各界针对公示内容向监督部门提出意见。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的原则,须有明确具体的内容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来信请署名,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。
公示期限为10天(2018年5月28日-6月7日)
监督部门: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处
地址: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
联系电话:0570-8760079,8761718
|